2012農藥監管與法制建設年活動方案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2-4-9 |
為加強農藥市場監管,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切實把《農業部關于做好2012年農業農村經濟工作的意見》中各項舉措落實到位,我部決定2012年開展農藥監管與法制建設年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全國農業工作會議精神,圍繞農業部“兩個千方百計,兩個努力確保”的目標,以農藥管理條例修訂為契機,建立健全農藥管理法制體系、監管體系和殘留標準體系,以規范農藥生產經營主體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農藥監管和打擊制售假劣農藥行為為重點,進一步凈化農藥市場,完善監管機制,提高農藥產品質量水平,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工作目標 圍繞部中心工作,完善立法、強化執法、深入普法,加強農藥產品質量監督,組織開展高毒農藥和蔬菜用藥專項整治,農藥產品質量市場監測合格率提高1個百分點,農藥標簽合格率提高2個百分點;深入推進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在蔬菜優勢區域重點縣全覆蓋的基礎上,向水果、茶葉等經濟作物優勢區拓展;加快農藥殘留標準體系建設進程,完成2000項農藥殘留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確保不發生因農藥殘留超標而引發的重大農產品安全事故,確保不發生因農藥使用事故引發的重大群體事件。 三、主要任務 (一)推進條例出臺,完善配套規章。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做好《農藥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訂工作。認真清理現行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抓緊組織起草《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農藥登記管理辦法》、《農藥登記資料規定》等配套規章或規范性文件,確保條例規定的管理制度落到實處。推動指導地方做好農藥管理配套立法工作,做好與新《農藥管理條例》的有效銜接。 (二)加強源頭管理,服務農業生產。開展蔬菜用藥調查,了解用藥需求,組織已登記產品擴大使用范圍的聯合試驗,推動蔬菜用藥登記,確保蔬菜用藥安全。加強農藥使用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出臺《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農作物藥害事故鑒定辦法》,組建鑒定專家庫,組織開展應急培訓,指導地方做好農作物藥害事故鑒定,妥善處理藥害糾紛。進一步加強高毒高風險農藥管理,加快出臺百草枯限制性管理措施,減少或避免誤服中毒致死的風險。 (三)強化市場監管,整頓經營秩序。組織各地對市場上流通的農藥產品進行抽查,依法公布監督抽查結果。結合近幾年監管結果,開展部級農藥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由我部直接派員到企業抽取樣品,發現生產經營假劣產品的,堅決依法嚴肅查處。組織開展高毒農藥和植物生長調節劑專項治理行動,深入高毒農藥生產企業,檢查1586號公告高毒農藥禁限用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地方農業部門農藥案件查處情況。組織開展農藥經營單位調查,強化農藥經營管理與農業生產用藥的有效銜接,進一步完善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管理制度,積極探索高毒農藥條碼管理,實現產品可追溯。 (四)加強殘留監控,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加快農藥殘留標準制修訂工作進程,制定發布2000項殘留限量標準,開展農藥殘留檢測方法標準清理工作。制定500項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包括赤霉酸等4種植物生長調節劑在6種作物上的合理使用,解決農藥合理使用問題。開展園藝作物標準園農藥殘留監測,抽檢150個蔬菜、水果、茶葉標準園的2000個樣品。繼續實施低毒生物農藥補貼示范推廣項目,在10個省(市)11個市(縣)的蔬菜水果生產基地開展示范推廣工作,完善補貼模式。 (五)加強宣傳培訓,提高法治水平。舉辦省級農藥管理人員培訓班,培訓師資力量;組織地方對基層農藥執法、生產和經營人員開展分類培訓。開展科普宣傳,大力開展送科技下鄉服務,宣傳普及農藥禁限用規定、識假辨劣、科學選購、合理使用、依法維權等知識,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和綠色防控,提高病蟲害防治效果,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四、重點活動安排 (一)配合做好新修訂《條例》的宣傳和實施工作。抓緊起草《條例》配套規章,及時完成公開征求意見、專家論證等工作,確保與《條例》同步實施。《條例》公布后,以農業部文件印發通知,部署學習宣貫工作。 (二)組織開展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培訓。3月份出臺《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月份農業部和各省(區、市)完成鑒定專家庫的組建,8月份農業部組織開展一期應急培訓,各省(區、市)至少要組織一次應急培訓,年底前完成《農作物藥害事故鑒定辦法》的起草。 (三)組織開展農藥監督抽查。3月份,印發《關于開展農藥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開展農藥質量和標簽抽查。4-8月組織開展部級農藥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 (四)開展高毒農藥和植物生長調節劑專項整治。3月份各地農業部門組織開展高毒農藥生產企業“履行法定義務、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活動;生產企業公開向社會承諾合法經營、報告產品主要流向等。4月份組織交叉檢查,核查已撤銷登記的高毒農藥企業停產情況;組織開展高毒農藥和植物生長調節劑市場檢查活動,抽查農藥批發市場,鄉村農藥零售店檢查率達到100%。7-8月份開展高毒農藥產品標簽條形碼管理研討會。適時開展涉嫌非法添加高毒農藥產品的監督抽查。 (五)查處大案要案及公布監管結果。根據各地舉報和有關方面掌握的線索,組織聯合執法,開展大要案督辦、查處工作,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根據工作進展,適時將監督抽查、專項檢查和執法交叉檢查的結果向社會通報;對生產假劣農藥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其農藥登記證。 (六)蔬菜用藥調查及登記使用銜接。3月份完成蔬菜用藥現狀調查,4月研究制定《蔬菜用藥登記工作方案》。組織11個省開展聯合試驗試點。 (七)園藝作物標準園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3月份,印發《2012年園藝作物標準園農藥殘留監測方案》,對150個蔬菜、水果和茶葉標準園進行產品抽查,根據監測結果,制定相應的綜合治理措施。 (八)安全用藥指導培訓。2-3月份,編印、發送《農藥識假辯劣與維權手冊》、《農藥安全使用知識》和《農藥經營讀本》等手冊和掛圖。5-10月份,組織對農藥經銷商、農民進行培訓,提高農藥使用者識別假劣農藥的能力和用藥水平,向農民推薦放心農藥。我部負責對省級農業部門培訓,省級農業部門負責組織對地、市、縣農業部門及農藥生產企業培訓,縣級農業部門負責對農民、經營者培訓。 (九)總結。12月,全面總結“2012農藥監管與法制建設年”活動的經驗及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農藥監管與法制建設年活動的牽頭單位、具體辦事機構并固定專人負責,保證工作連續性。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工作任務層層分解到市、地、縣,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 (二)制定實施方案。各級農業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的總體要求,結合本轄區內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詳細的農藥監管與法制建設年實施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和責任,細化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要加強與工商、質檢、公安、新聞媒體等部門的溝通與協作,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請各省(區、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于4月15日前將本省(區、市)實施方案報送我部種植業管理司。 (三)保障監管經費。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多方爭取支持,加大對農藥市場監管資金投入力度,保障農藥質量抽查、農藥執法監督、培訓等經費支出,確保農藥監管與法制建設年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及時上報信息。各省(區、市)農業部門從2012年3月份開始,每月底前要向我部種植業管理司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報送材料要有綜述、抽檢、查處等方面的情況,以數據和典型事例為依據。重大案件及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各地要認真組織填報農藥市場監管情況統計表(見附表1-3)。 (五)總結工作經驗。各地要認真組織開展農藥監管與法制建設年行動,做好階段性工作總結,發現新問題要及時調整應對,對典型經驗要做好宣傳推廣工作,營造全社會重視和支持農藥市場監管工作的良好輿論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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