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山東11批次食品不合格被召回、下架 |
來源:閃電新聞 2022-7-4 11:42:00 |
6月29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通告顯示,山東卡倫堡酒業有限公司、青島布瑞斯克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辛安分公司、石家莊福達食品有限公司、濟寧利客商貿有限公司京杭店、濟寧九龍商貿集團有限公司龍貴超市賽寶店、濟寧清泉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萊陽市蔡春食品有限公司、青島永春食品有限公司等生產、銷售或使用的11批次食品不合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山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為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場監管局對餐飲食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糕點、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調味品和飲料共21大類食品737批次樣品進行了監督抽檢。
其中,餐飲食品、糕點、酒類、食糖、食用農產品、速凍食品、飲料7大類食品11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了農藥殘留超標、其他污染物超標、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質量指標不達標、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微生物污染等問題。 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濱州市沾化區紅彬蔬菜批發超市銷售的黃豆芽,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曹縣潤鴻購物超市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莒南縣濱海農貿市場沈國才銷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青州市衡王府大集夏廣欣銷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其他污染物超標問題 濟寧利客商貿有限公司京杭店銷售的標稱為濟寧清泉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天然礦泉水(生產日期/批號:2021/9/8,規格型號:560mL/瓶),其中硝酸鹽(以NO3-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濟寧清泉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青島布瑞斯克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辛安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為石家莊福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老面包(生產日期/批號:2022/1/1,規格型號:280克/袋),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羅莊區芳舒早餐店加工的油條(自制),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一)海陽市客都超市銷售的標稱為萊陽市蔡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綿白糖(分裝)(生產日期/批號:2021/8/18,規格型號:300g/袋),還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巨野縣麒麟鎮金果副食超市銷售的標稱為青島永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涮鍋肉片(生產日期/批號:2021/11/18,規格型號:280g(含贈品20g)/盒),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青島永春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問題 濟寧九龍商貿集團有限公司龍貴超市賽寶店銷售的標稱為山東卡倫堡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野格哈古特草莓奶油利口酒(生產日期/批號:2020/10/31,規格型號:700ml/瓶,酒精度:17%vol),酒精度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規定。 微生物污染問題 安丘市原都餐飲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中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4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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