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山區實施農藥市場準入制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1-7-14 |
為加強對農藥市場監管,推進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創建工作,從源頭上確保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嵐山區對進入區內經營農藥的企業,實行市場準入及產品備案制度。 凡擬在嵐山區境內銷售的農藥,其經營業戶首先需將銷售的農藥樣品及相關證件復印件,送到區農產品質量監管辦公室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備案。每年在嚴格考核認證和抽樣檢測的基礎上,擇優選取一些實力雄厚、遵紀守法和群眾信譽度高的企業,作為準入農藥的配送主體,由區農安辦核發《嵐山區農藥市場準入通知》,并對其配送的農藥進行備案審核后,方可在嵐山銷售。在此基礎上,采用連鎖加盟或定點直供的經營模式,實行統一標識、統一配送、統一技術指導。 據悉,農藥準入登記備案有效期為1年,超過有效期未辦理新的準入手續,或執法部門抽檢不合格或與送檢樣品不符的,取消其市場準入資格,其生產者或經營者自收到取消通知書之日起6個月內不再準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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