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即將實施夠高毒農藥進行實名制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4-4-28 |
據了解6月1日起,德州市將實施《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購買劇毒、高毒農藥的,必須出示個人身份證明或其他有效證件,執行實名購買制。依據規定,劇毒、高毒農藥經營者應向購買者如實說明產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建立銷售臺賬,并要求購買者退回劇毒、高毒農藥使用后的容器、包裝物。劇毒、高毒農藥容器、包裝物由農藥經營者回收后送交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并由農業主管部門集中銷毀。農藥經營者不得向下列人員出售劇毒、高毒農藥:未成年人;不能出示有效證件的;不能說明購買用途或者用藥范圍超出農藥適用范圍的。違反規定的農藥經營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在特色農產品生產區域和飲用水源地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重要區域內,銷售、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最高處3萬元罰款,構成犯罪將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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