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于農藥殘留,化肥污染等事情也是比較關心的,所以開展了一系列的會議,同時也在提倡到2020年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
近日,為著力治理和解決農村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完善農村食品生產經營全鏈條監管,保障廣大農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國務院食品安全辦聯合公安部、農業部、工商總局、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在食用農產品源頭治理方面,《意見》強調各級農業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嚴格落實農獸藥登記使用制度,完善食品中農獸藥殘留標準,制定農獸藥合理使用準則和食用農產品種養殖等良好農業操作行為規范,建立健全覆蓋食用農產品種養殖、加工、銷售等各環節去向可查、來源可溯、責任可追的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
《意見》指出加大食用農產品監管力度,嚴格管控化肥、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使用,組織實施“到2020年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加快淘汰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鼓勵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動測土配方施肥、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完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
在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全過程監管方面,《意見》強調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農村食品大型生產經營企業的現場監督檢查力度,將農村集市和廟會等農民群眾臨時性集中消費場所納入監管范圍,規范對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的管理。
圍繞群眾日常大宗消費食品、兒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等重點品種,針對食品標識不符合規定、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換包裝再銷售等突出問題,加大以農產品主產區、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等為重點區域,以農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農村集貿市場等為重點場所的監管力度。
《意見》還強調加大農村食品風險隱患排查力度,要求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大對農村地區或面向農村地區生產的食品的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力度,積極探索和實踐基層蹲點調研、隨機抽查等工作模式,及時發現農村食品安全問題。
《意見》表示,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以打擊制售“三無食品”和假冒偽劣食品為重點,開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和“紅盾護農”農資打假行動;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會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以食品加工小作坊、批發市場、鄉鎮集貿市場、農村中小學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者和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農村集體聚餐等高風險業態為重點業態,組織開展重點治理行動。
此外,《意見》還強調地方各級農業、工商、食品藥品監管、公安部門要密切配合,實現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無縫銜接,切實形成打擊合力,深挖食品違法犯罪案件、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依法立案查處,要確保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對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時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對涉嫌犯罪的,堅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斷打壓違法經營者和假冒偽劣食品的生存空間,讓違法犯罪者無處藏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