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管理新政直指當下農資行業三大痛點!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7-9-22 10:18:00 |
2017年可謂是農藥行業政策之年。繼今年6月1日新《農藥管理條例》出臺和8月1日五大配套規章正式實行之后,農業部日前又公布了關于登記、生產、農藥標簽二維碼的4條實施細則,更多的實施細則也將很快落地。 農藥管理新政將深刻影響行業的走向,這自然也成為今年農藥行業最受關注的熱點。近日,由中國農藥發展與應用協會主辦的“第十屆中國農藥高層論壇”在江蘇南京舉辦,邀請多位農藥管理部門的有關領導和行業專家就農藥管理新政進行權威解讀,并就過渡階段的一些疑問現場答疑解惑,吸引了近600名行業人士參會。 一、產品同質化嚴重“多、小、散、亂”成行業痛點 我國目前已成為世界第一大農藥生產和出口國,自上世紀90年代后,國內農藥企業快速發展,產能迅速提升,隨之而來的是某些產品領域出現盲目無序的擴張,導致產能過剩、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這已經成為我國農藥產業的一大突出痛點。 論壇上,農業部農藥檢定所黨委書記吳國強提出,很多企業只是通過改變有效成分含量、改變劑型或簡單混配進行研發和登記,現有登記的產品中同質化比例超過90%,平均1個有效成分登記產品超過40個。 “創新基礎薄弱是當前企業存在的普遍問題。”吳國強表示,開發一個新農藥品種一般需要篩選10萬~13萬個化合物,創制時間超過10年,投入超過2億美元。由于我國農藥企業普遍實力較弱,難以支持高風險、高投入、長周期的農藥自主創新。盡管我國具有知識產權的新農藥品種已有40個,創新勢頭向好,但大多是國外企業過專利保護期的產品。更為重要的是,目前絕大多數企業研發投入比例占銷售收入的不足1%,遠低于跨國農藥公司的6%~10%。 多、小、散、亂也是我國農藥企業的突出問題。2000多家農藥生產企業中,銷售額10億元以上的僅39家,制劑企業超5億元的僅8家,85%以上的企業銷售額都在1億元以下。全國36.6萬家農藥經營單位,其中90%分布在鄉村,超過50%的農藥經營人員文化水平低下,不能很好地指導農民科學安全用藥。此外,隨著電商的普及,一些農藥生產、經營企業紛紛加入此行列,實行網上直銷,給農藥監管帶來困難,制假售假問題屢禁不止,導致市場秩序較亂。以上幾點構成了現階段農藥行業發展的嚴峻現實,而新的《農藥管理條例》正是在此背景下,為解決行業諸多痛點而生。 二、控、壓、限、移、減、管 行業準入門檻會越來越高 新的《農藥管理條例》明確了各級農業部門的監管職責,鼓勵企業創新,加強經營環節技術力量,明確使用者權利和責任。同時,設立經營許可、建立退出機制、淘汰落后的配方和劑型;明確要求建立農藥可追溯體系等。在簡政放權促進市場活力釋放的同時,合理設置農藥行業必需的技術門檻,諸多創新和亮點將打開農藥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吳國強表示,為落實綠色發展理念、促進農業提質增效,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農藥管理新政將重點從“控、壓、限、移、減、管”6處發力,進而促進農藥行業健康發展和農藥使用的科學化、標準化。 吳國強介紹說,通過兼并、重組、股份改造等方式組建大型農藥企業集團,控制農藥企業數量,優化產業空間布局,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和企業群體。同時,鼓勵支持企業創制新藥、優化現有配方和劑型,提高登記門檻,嚴把準入關,有效壓減登記產品數量。對現有的12種高毒農藥進行限制和風險評估,有序淘汰現有的高毒農藥并加快其替代品的研發。對限制農藥也要堅持實行定點經營、專柜銷售、實名購買、溯源管理的政策,不設分支機構,禁止互聯網銷售限制農藥等。 此外,要大力引導新設立或搬遷的農藥原藥生產企業移入化工園或工業園區,加快淘汰高污染、高風險的落后產能,提高企業集中度。通過科學用藥、精準施藥,推進統防統治、綠色防控,推廣高效施藥機械等減少化學農藥用量,降低對環境的影響。 不難看出,在監管層面上,農藥登記、生產、經營許可的準入門檻只會越來越高,市場質量抽檢、抽查制度等都將繼續加強,并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嚴打違法行為。 “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場無形之手都至關重要。”吳國強強調,市場經濟下的農藥行業,優勝劣汰也非常關鍵,他認為,接下來行業內的洗牌壓力不會減輕。 三、懲處“史上最嚴”,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 新的《農藥管理條例》及配套規章、實施細則中,對于農藥違法行為采取零容忍態度,其懲處被業內稱之為“史上最嚴”。提高罰款額度、首次對農藥使用者設立罰則、吊銷證件和違法人員禁業等懲處措施對違法行為形成了強有力的震懾。其中,對于相關登記資料造假和違規生產行為,懲處亦相當嚴厲。 農業部農藥檢定所藥政管理處副處長孫艷萍介紹說,《農藥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對提交虛假農藥登記資料的處罰相當嚴厲。其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交虛假農藥登記資料和試驗樣品的,將在一年內不受理其申請;已批準登記的,撤銷其農藥登記證,并在三年內不受理其申請;被吊銷農藥登記證的,則在五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此外,對提交虛假資料和試驗樣品的申請人違法信息,將被農業部列入誠信檔案并予以公布。一旦有違法信息的申請人被列入誠信檔案,或被列入國家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嚴重失信單位名錄并限制取得行政許可,將不予批準登記。 農藥標簽直接關乎農藥科學使用,新政對于農藥標簽的管理也更加嚴格規范。孫艷萍介紹說,修訂后的《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一方面要求顯著標注毒性、安全間隔期、施藥次數、限制使用等警示內容,提高標簽指導作用,更好地服務農藥生產實際;另一方面要求標簽中不得含有擴大使用范圍、夸大產品效果等虛假、誤導使用者的內容,如生產、采購銷售的農藥產品標簽不符合規定,將依照《農藥管理條例》進行處罰,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和相應的農藥登記證、農藥經營許可證。 農業部農藥檢定所藥情信息處副處長李友順介紹,《農藥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有生產假農藥的,生產劣質農藥情節嚴重的,不再符合農藥生產許可條件繼續生產農藥且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違反《農藥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五十四條規定情形的(均指“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以及轉讓、出租、出借農藥生產許可證的,《農藥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人員從事農藥生產活動等相關情形者,將被依法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 另外,農業部農藥檢定所監督管理處處長劉紹仁也一再提醒,如果只有農藥登記證而在兩年內仍未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者如有生產行為,仍將按生產假農藥的黑窩點處理。 |
相關閱讀 |
氟苯蟲酰胺殺蟲劑未來前景如何? |
魏啟文最新解讀《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 |
蘋果棉蚜到底如何預防? |
首頁 | 快訊 | 產品庫 | 廠家庫 | 圖譜 | 種植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