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今天起,純氯化鉀進口不再“法檢” |
來源:農資導報 2021-6-11 8:56:00 |
2021年6月10日,海關總署2021年第39號公告調整的《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正式開始實施。根據公告,國家自6月10日起取消了純氯化鉀進口“法定檢驗”監管措施。 在中國海關進出口稅則稅目中,氯化鉀(HS310420)分為兩個子目:純氯化鉀(HS 31042020)和其他氯化鉀(HS 31042090)。 子目“純氯化鉀”的商品描述為:分子式KCl,分子量74.55,白色結晶粉末,微溶于乙醇;農業上用作鉀肥,工業上用作制造其他鉀鹽的原料,醫藥上用作利尿劑及防治缺鉀癥的藥物;歸入該子目的產品包括分析純氯化鉀、化學純氯化鉀等,按重量計氯化鉀含量不低于99.5%。子目“其他氯化鉀”是指除純氯化鉀(按重量計氯化鉀含量不低于99.5%)之外的其他氯化鉀貨物。 2020年全年,中國進口純氯化鉀(HS 31042020) 8.98萬噸,進口其他氯化鉀(HS 31042090) 873.98萬噸。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列入實施法定檢驗目錄的貨物進口時,必須向海關報檢。取消進口“法定檢驗”監管措施,減少了進口企業需要辦理的報檢手續,減化了進口流程。 根據目錄,進口“其他氯化鉀”仍實行“法定檢驗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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