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2012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2-3-6 |
為深入貫徹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全國農業工作會議精神,繼續做好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按照2012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六部門《2012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要求,我部制定了《2012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現予印發。請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并于3月16日前報送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2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全國農業工作會議精神,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切實保護農民利益,根據《2012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兩個千方百計、兩個努力確保”的工作目標,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打防結合和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農資監管責任制,狠抓審批、生產、流通和使用等環節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和生產、經營、使用禁用農業投入品等違法行為,強化重大案件的查處,完善農資打假省際協調機制,組織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推進農資信用體系建設,著力構建農資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強化農資的服務與指導,推動農資市場秩序持續好轉,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各級農業部門的共同努力,努力確保不發生因禁用農業投入品引發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因假劣農資引發的重大農業生產事故進一步減少,農資生產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達到100%,重大假劣農資案件查處率達到100%,假劣農資投訴舉報案件查處率和反饋率達到100%,上級督辦案件查處率達到100%,假劣農資投訴舉報數繼續下降,農資打假省際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農資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農民群眾質量意識和維權能力進一步提高,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農資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基本健全,農民群眾滿意程度進一步提高,農資市場秩序持續穩定好轉。 三、監管重點 (一)重點品種 種子: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種子、套牌侵權、無證生產經營、未審先推、包裝標簽不規范等違法行為。嚴格規范品種命名,解決品種多、亂、雜等問題。 農藥:嚴厲查處生產經營違法添加高毒農藥等未登記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農藥和無證生產、一證多用、套用或冒用證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農藥的行為。 肥料:嚴厲查處復混肥料、有機肥料、水溶肥料、秸稈腐熟劑等產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經登記、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肥料產品標稱具有農藥功能等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強配方肥生產企業及產品的監管,加強對登記肥料產品的后續管理。 獸藥:強化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監管,嚴格獸藥GMP和獸藥GSP制度貫徹落實;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堅決取締造假售假黑窩點;嚴厲打擊違法制售假劣獸藥和違禁藥物、改變產品組方濫加抗菌藥物、中獸藥添加化學藥物行為;依法查處獸藥標簽和說明書擴大適應癥、使用范圍等違規行為,進一步規范抗菌藥物使用。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嚴查在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和養殖環節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違禁藥物和非法添加物。 農機:加強農機試驗鑒定、農機質量投訴監督和農機質量調查工作。將列入國家或省級支持推廣的農機產品作為監督檢查重點,加大補貼機具的質量監管工作力度,嚴厲查處盜用冒用轉讓農機推廣鑒定證書、證章等違法行為。聯合有關部門打擊制售假劣農機、零配件等行為,加大農機質量監督力度。 水產苗種:加大水產苗種生產監管,嚴厲查處水產養殖過程中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氯霉素和孔雀石綠等違禁藥品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提高水產苗種質量。嚴厲打擊以次充好、以劣充優、帶病銷售和無證(生產許可證)銷售水產苗種的行為。 熱作苗木:以財政資金補貼定點天然橡膠苗木生產基地為監管重點,強化苗木生產基地質量內控制度和苗木出圃檢疫制度建設,開展苗木質量監測,在天然橡膠定植高峰期,加大出圃苗木質量抽檢力度,建立質量追溯制度。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苗木的行為。 漁船船用產品:加大漁船救生設備等船用產品質量監管,開展對漁船救生設備等船用產品生產企業質量抽查,依法查處劣質船用產品,推進優質漁船救生設備等船用產品上船使用,著力完善監管長效機制,保障漁業生產安全。 (二)重點時節 針對農資產品購銷、使用季節性較強的特點,切實加強春耕、秋播、動物疫病高發期、水產育苗等農資購銷、使用高峰期的市場監管。在國慶、元旦、春節等重點時段,對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要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 (三)重點單位 加強對農資批發市場、專業市場和集散地、運銷大戶、具有多次違法行為記錄被列入重點監控名單的生產經營單位、鄉村流動商販以及水產苗種繁育單位的監管。堅決取締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資的流動加工點、分裝點等黑窩點。 (四)重點區域 加強對主要農資生產、銷售和使用地區,小規模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聚集地區,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區,區域交界處假劣農資游商游販活動活躍區域的監管。對農資問題突出、反復發生、群眾投訴強烈、市場秩序混亂、假劣農資重大案件多發的地區要實行集中督查督辦。 四、主要任務 (一)強化市場準入,狠抓市場整頓。各級農業部門要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許可職責,嚴格許可條件和標準,嚴把市場準入關口,嚴禁降低標準和越權審批。要組織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情況開展檢查,對不符合法定資質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締。要全面開展農資生產經營主體清查,進一步健全農資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全面掌握轄區內生產經營主體的基本情況,加強重點單位監管。要強化信息發布制度,及時公告審批、撤銷、注銷、吊銷等有關信息。對利用互聯網、農資交易會和展銷會經營假劣農資產品等違法行為,要及時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二)加大檢查力度,強化日常監管。各級農業部門要會同工信、質監等部門,加強對農資生產企業的監管,督促其嚴格執行產品質量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產品質量控制體系。加強對農資批發市場、專業市場、集散地和經營門店的日常監管和農資物流配送的監控檢查,加大對鄉村流動農資商販或以送科技下鄉等名義銷售農資行為的監管力度,保證農資監管工作不留盲區和死角。要根據當地農業生產實際,突出重點農時、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品種,集中力量開展專項行動。對認真梳理近年來群眾舉報投訴多、違法次數多的企業和產品,予以重點整治。繼續深入開展禁用農業投入品整治,加大禁用農業投入品清繳力度。抓好毒鼠強防范和清繳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緒,防止毒鼠強危害反彈。 (三)加強監督抽查,確保農資質量。要進一步完善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制定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擴大監督抽查范圍,提高監督抽查覆蓋率。把連續兩年抽檢不合格、群眾投訴舉報多、市場檢查中問題突出的企業和產品作為重點對象,以種子品種真實性、農藥和獸藥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其他成分、肥料養分等作為重點檢測內容,進一步提高監督抽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堅持和完善檢打聯動機制,健全監督抽查檢驗結果的通報、反饋、共享機制。執法機構要參與組織實施監督抽查工作,對抽檢不合格農資產品,及時組織查處并追溯制假售假源頭,一查到底。加強對監督抽查結果的分析和運用,推進農資質量預警體系建設,通過發布消費警示、責令停止銷售和產品召回等措施,確保問題農資不流入農業生產領域。 (四)加強案件查處,嚴查違法行為。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深度拓展案源渠道,確定排查重點,認真分析排查,不斷改進辦案方式,提高農資打假的前瞻性和針對性,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產品、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要加大案件查處力度,突破一批大要案件。涉及面廣、造成重大農業生產事故、群眾反映強烈的制售假劣農資案件和區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限期查辦。要健全區域聯查、跨區協查等案件辦理機制,切實加強區域間和部門間案情通報和移送工作。對制假售假源頭不在本轄區的,要及時上報案件信息,發送協查通報,由制假售假源頭所在地農業部門嚴肅查處,消除危害。涉及到其他部門或者多個部門的案件和線索,要及時做好通報、移送工作。農業部將加大大案要案查處的經費投入,對重點案件掛牌督辦、聯合掛牌督辦,必要時會同有關部門成立專案組查辦。 (五)加強兩法銜接,嚴懲犯罪行為。各級農業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和農業部、公安部《關于在農資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見》,切實做好農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最大限度地打擊違法行為,遏制農資違法犯罪活動。農業部門在執法檢查時,發現違法行為明顯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公安機關在查處過程中依法提請農業部門作出檢驗、鑒定等協助的,農業部門要予以積極協助。農業部門在查處農資違法案件過程中,發現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杜絕“有案不送、以罰代刑”。對線索明顯,事實清楚的案件,要商請當地公安機關提前介入。 (六)創新監管模式,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農業部將繼續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示范縣”建設。各省也要加大對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工作的支持力度,選擇部分基礎條件好的縣開展示范工作。示范工作要重點圍繞農資監管信息平臺建設、新型農資流通體系、放心農資店等方面開展。加快構建以縣級農資監管信息平臺為基干的農資監管網絡,努力實現農資產品全程可追溯,推動農資監管向精細化轉變。推廣農資連鎖、農資農技“雙連鎖”、農資行業協會等模式,支持和鼓勵有實力、信譽好的名優農資企業、農資專業合作組織等直接到鄉村設立經營網點,構建新型農資經營網絡,暢通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渠道,提高放心優質農資產品的覆蓋面。扎實推進“放心農資店”建設,特別是鄉鎮和村級“放心農資店”建設,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 (七)推進誠信建設,促進行業自律。要強化農資生產經營企業責任意識,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產品質量保證、進銷貨臺帳、索證索票、優質服務承諾等制度,規范農資生產經營行為。因地制宜,完善標準,分類指導,有序推進農資經營示范店培育規范工作,促使農資經營單位熟悉農資法律法規,健全管理制度,強化質量管理。加大對示范店的扶持和宣傳力度,增強示范店的影響力和示范作用。引導農資生產經營主體成立行業協會,加強自律。要綜合監督檢查結果、執法檢查、消費者投訴、群眾調查等信息,開展農資企業誠信評價,建立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誠信檔案,實行分類監管。健全重點監管名單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效率。對誠信守法的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在申請許可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務,激勵守信。對信用缺失的市場經營主體,采取重點檢查、新聞曝光和社會公示等措施,提高其失信成本。 (八)完善應急機制,及時化解矛盾。各級農業部門要健全農資突發事件和假劣農資引發農業生產事故的應急體系和快速響應機制,嚴格突發事件報告制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有效控制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要進一步完善農資突發事件輿論引導工作機制,及時監測、科學研判突發事件、網絡輿情。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有序開放、有效管理、正確引導的原則,迅速核實相關情況,及時主動發布權威信息,明確處置措施,把突發事件和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九)加強服務指導,促進科學使用。要充分發揮農業部門技術優勢,做好農資信息的收集、發布、技術咨詢等各項服務工作,滿足農民對農資信息的多樣化需求。要積極探索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農業行政調解機制,依法開展農業行政調解工作,化解假劣農資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充分發揮“12316”三農服務熱線的作用,做好投訴舉報受理工作,為農民群眾提供信息和技術咨詢服務。要督促農資生產經營企業完善售后服務機制,鼓勵通過遠程教育、集中培訓、技術咨詢、專家會診、現場服務等形式對農民進行全方位的技術指導與服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責任。各級農業部門要切實加強農資監管工作的領導,建立主管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體系,充分發揮基層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在農資監管工作中的主力軍作用。要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監管工作分級負責,把農資打假工作細化到具體環節、落實到具體人。加強對基層農資打假工作部門的監督指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展,督促問題整改。要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對不作為、亂作為、地方或部門保護行為的監督,對工作不力、發生重大假劣農資案件,造成農民嚴重損失和在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地區,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工作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要予以表彰。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監管能力。要切實加大投入,落實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經費,配備與當農資市場監管需求相適應的交通、執法取證設備,保證農資市場日常監管、監督抽檢、大案要案查辦工作落到實處。要繼續扎實推進農業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健全信息報送、投訴舉報受理、監管工作記錄、重大案件督辦制度、案件報告制度、跨區域大要案協查制度等各項工作制度,大力提升農資監管信息化水平,建立反應迅速、執法有力、行為規范的農資市場監管體系。繼續加大執法教育培訓力度,提升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和辦案能力,努力提高執法規范化、精細化、標準化水平。 (三)強化聯動協作,形成監管合力。各級農業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履行牽頭協調職責,加強與各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要由單一地域、單一業務條線的簡單縱向互動監管向措施共議、資源共享、執法聯動的合作監管轉變,由封閉式、單打獨斗式監管向整合系統資源、主動爭取其他部門支持的開放式監管轉變。進一步完善農資打假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部門協調機制、合作打假機制、聯合推動機制等,充分發揮整體聯動優勢,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努力爭取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的支持,積極探索案件查辦專項獎勵機制。健全信息通報制度,通過工作簡報、情況通報會議、電子政務網絡等多種形式實現農資打假信息共享。要統籌農業部門內部力量,加強各職能部門、技術支撐機構的密切配合,做到思想融合、資源整合、工作聯合。要加強區域間農業部門的橫向聯動,嚴格案件報告制度,提高整體整治效果。 (四)廣泛開展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宣傳導向作用,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農資打假工作成效和進展情況,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農資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圍。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刊等多種媒體,組織力量深入到農村基層舉辦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現場咨詢活動和培訓班、印發宣傳資料、現場指導等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普及農資法律法規,推介誠信企業和產品,曝光典型假劣農資案件,傳授農資識假辨假和科學使用知識,引導農民群眾科學、理性購買農資產品,提高農民群眾質量安全意識和科學安全生產的水平。 六、重點工作安排 (一)2月,組織召開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部署2012年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 (二)2—4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春季行動。 (三)3月,在主要媒體上公布全國農業系統農資打假典型案例。 (四)3月,組織開展第八屆“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 (五)4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春季督查。 (六)7月,召開農資打假工作座談會。 (七)6—10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夏季百日行動。 (八)11—12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秋冬季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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