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噻蟲胺等新煙堿類殺蟲劑目前不能在姜上使用 |
來源:農藥市場信息新媒界 2021-12-24 10:03:00 |
近期,國家和有關地方監管部門通報多批次生產銷售噻蟲胺等新煙堿類殺蟲劑殘留超標的不合格姜事件,廣大姜農亟需引起重視…… 2021年12月13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報,海南旺佳旺商貿有限公司海墾店銷售的、來自海南省海口龍華宇路大蒜批發行的一批次水姜,其中噻蟲胺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值為1.1 mg/kg)。 2021年11月4日,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朝陽區金凱樂水果蔬菜超市銷售的一批次姜,噻蟲胺殘留量為0.49 mg/kg,屬于不合格食品。11月29日通報,又有4批次姜噻蟲胺殘留超標,檢測值分別為0.75、0.78、0.87、1.2 mg/kg。 2021年9月9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襄垣縣安泰蔬菜水果店銷售的一批次姜,噻蟲胺殘留量為0.63 mg/kg,屬于不合格食品。 2021年8月20日,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昆山潤華商業有限公司大潤發分公司銷售的一批次老姜,噻蟲胺殘留量為0.53 mg/kg,屬于不合格食品。 另外,上述部分姜產品中,還同時存在噻蟲嗪或吡蟲啉殘留超標問題。 GB2763-2021規定噻蟲胺、噻蟲嗪、吡蟲啉在根莖類蔬菜(包括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分別為0.2、0.3、0.5 mg/kg。 截至2021年12月20日,尚無噻蟲胺等新煙堿類殺蟲劑產品在我國姜上獲得登記。根據《農藥管理條例》,噻蟲胺等新煙堿類殺蟲劑產品目前不得在姜上使用。 |
相關閱讀 |
2010年度法國谷類殺菌劑用量下降 |
農藥經營隨意分散使用威脅食品安全 |
高陵縣召開農藥管理培訓會 |
首頁 | 快訊 | 產品庫 | 廠家庫 | 圖譜 | 種植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