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這款農藥,立案查處并罰2000元! |
來源:農財網農化寶典 2022-8-21 12:15:00 |
近期,四川省射洪市大榆鎮金鶴村的村民,向射洪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舉報,在他們居住地附近的藕田里,散發出陣陣臭味,懷疑是種藕的人,使用了不該使用的農藥。射洪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接到舉報后,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前往,展開調查。 在調查過程中,藕田老板陳某承認,在自己承包的藕田中使用了一種叫“甲拌磷”的農藥進行治蟲。然而,這個農藥是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藥。
陳某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射洪市農業農村局對陳某依法立案查處,鑒于當事人主動停止違法行為,并積極主動配合農業執法部門查處違法行為,且蓮藕未進入市場,未造成嚴重后果,遂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關于對使用違規農藥的行為進行處罰的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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